一、標準氣體廢氣處理有以下四種方法:
1、吸附法 吸附法也叫干法,是用固體吸收劑吸附氣體中的有害成分。吸附劑因所吸氣體組分不同有多種多樣,有多孔質活性炭、氧化鋁凝膠、硅膠、硅藻土等。
2、吸收法 它適用于處理水溶性物質和與水反應的物質,也適用于處理一些溶于酸堿溶液或與酸堿溶液反應的物質,它是通過氣體和吸收劑的接觸把有物質吸收收液相中,常見的吸收液有水、氫氧化鈉等堿的水溶液。氣液兩相接觸的方法有噴淋式和鼓泡式。
3、燃燒法 此法適用于處理各種可燃性氣體,它是將有害物質通過燃燒轉化成無害或危害少的物質,或者轉化成便于捕捉的形式。燃燒法還可分為與空氣混合直接燃燒的方法和借助催化劑氧化的方法。
4、稀釋法 它是對氮或其他惰性氣體或空氣把廢氣中的有害成分含量稀釋后再排放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簡單,對大多數氣體都適用。但從人類的長遠利益出發,不用此方法。
二、標準氣體毒性氣體的處理
(1)處理毒性氣體的工作人員,必須戴防毒面具、手套等勞保護具,與處理工作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毒氣處理區;
(2)向大氣中直接排放少量毒性氣體,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后,選擇盡量偏僻的地方進行,控制排出口的濃度,應稀釋到允許排放濃度以下;
(3)毒性氣體處理中采用的吸收劑和吸附劑,應確保其有效性方可使用;
三、標準氣體可燃氣體的處理
(1) 可燃氣體的排放,如果排放量較大,應選擇盡可能人少的地方,注意周圍禁止明火,并備有相應的滅火器、砂子和水;
(2) 排放鋼瓶中的可燃氣體,工作人員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進行操作,以防氣體噴出傷人;
(3) 采用燃燒法處理時,應安裝減壓閥門,控制可燃氣體的速度,盡量使氣體慢慢放出,使之在燃燒裝置內充分燃燒掉。
四、標準氣體惰性氣體的處理
惰性氣體雖然沒有危險性,但大量的惰性氣體集聚,會使周圍氧含量減少,而使人窒息。
(1) 在室外適當的地方排放;
(2) 若鋼瓶或儀器在室內,可接上排氣導管,使其引到室外緩慢排放。
五、標準氣體助燃氣體的處理
(1) 將黏著在容器閥門上或使用器具上的粉末、石油類、油脂類及可燃性物質,干凈后,方可進行助燃氣的處理;
(2) 嚴禁助燃氣體和可燃氣體在同一地方或其附近地方進行處理,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
(3) 在處理助燃氣體的周圍,應無火源、無燃燒物和異爆物品。